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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实施“层级化管理” 推动村干部主动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25-03-21 08:47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市委组织部 【字体:   收藏

近年来,黄山市徽州区创新推行村干部层级化管理,建立科学、客观、精确的层级评定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村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倾力打造能干事、想干事的先锋头雁队伍。

健全完善机制,创新层级管理。精心研究制定《村“两委”干部层级管理办法》,根据村“两委”干部任职年限、考核评价、综合表彰等情况,建立十一级晋升体系,从低到高逐级晋升,对层级评定适用对象、首次定级、日常晋级、提前晋级、结果运用5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把现任303名村“两委”干部全部纳入层级化管理范围。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其在村担任村“两委”干部年限、获得荣誉表彰等情况,原则上每任满一届村“两委”干部提升1级,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表彰的分别提升2级、1级。凡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或责令辞职、依法罢免或行政拘留等,当届不予认定。

三级联动评定,确保精准定级。由区乡村三级分层负责,共同实施,通过逐级申报和审核,确保层级评定工作公开透明。开展村级认证,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向所在村申请,通过村“两委”会逐个研究认证并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实施乡镇量化评定,由乡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层级管理定级认证情况逐个进行调查核实,召开乡镇党委会议,根据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结合履职情况,依据年度考核奖惩、荣誉表彰、学历提升等,提出层级评定初步意见。进行区级备案,区委组织部门对乡镇党委上报村“两委”干部名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予以备案,并向乡镇党委反馈。经过严格考核和逐级审核,截至目前,全区累计评定村“两委”干部层级三级78人,二级45人,一级55名。

强化结果运用,激活干部担当作为。将层级评定结果同村“两委”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挂钩,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落实政治待遇,对业绩突出、层级较高的村“两委”干部,在各级开展评优评先、推选“两代表一委员”、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时,优先考虑层级高的村“两委”干部。截至目前,62名村干部当选区级“两代表一委员”,1名村书记通过“五方面人员”进入乡镇政府班子。兑现经济待遇,给予村“两委”干部相应的层级工资,按照每个层级每月100元计算。建立在职村“两委”干部年终补贴制度,对层级达到11级后不再晋级的,各乡镇可按照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之后每年增加100元,直至其离任,目前全区已累计发放层级工资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