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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党工委:创新“三个一 ”做法 探索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路径

发布日期:2023-07-24 09:21信息来源:市委组织部 作者:市委组织部 【字体:   收藏

近年来黄山市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在落实党委前置研究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部分党支部对参与决策的内容、方式认识不清,工作“缺位”“越位”等问题,创新通过“规范一套制度”“完善一条流程”“用好一个系统”抓实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具体路径。

规范一套制度——建立以章程为基础的“1+N”法人治理体系。一是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在市属企业中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公司治理主体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市属企业二、三级子公司中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二是层层落实“党建入章”应进尽进。研究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企业公司管理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党建入章示范文本,通过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各市属企业党委结合企业实际,印发《关于做好章程修订的通知》《子公司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内容(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扎实推动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关于抓紧做好三级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等等,制订完善了不同治理主体管理办法,建立起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三会一层”和各类议事规则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完善一条流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一是规范前置研究指导。市国资党工委出台《关于落实市属企业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要求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市属企业党委制定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压实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等各层级各方面具体责任。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为规范决策流程,避免“形式主义”,建投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分解为启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执行、决策公开、决策归档等“1+7”个步骤。三是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各市属企业对照各类议事规则等制度梳理不同治理主体的职能职责,细化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运转程序相关通知》《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重大工作事项审批流程及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三重一大”事项汇总表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表》,实现了党组织会议、经理层办公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有侧重、有依据,二、三级独立法人企业均有章可循。

用好一个系统——“三重一大”运行和监管系统。市国资委建立了“三重一大’运行和监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对各市属企业的领导,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各市属企业按照“会议谁负责、数据谁录入”原则明确四类会议的填报人、审核人、审批人及系统管理员,明确角色职责保障系统有效运转,实现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各市属企业党委和98家二、三级子公司全部将党建写入章程,90%以上的独立法人的二三级公司党支部建立党组织前置研究制度,党组织法定地位得到明确和落实。